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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安检保安向你介绍保安员基本条件

信息来源: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| 发布时间:2019年11月21日

一、保安员基本条件

《保安管理服务条例》对保安员的基本条件做了以下规定:

第十六条

贵州安检保安提及年满18周岁,身体健康,品行良好,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,从事保安服务工作。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、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,发给保安员证。

提取、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,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。

第十七条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保安员:

(一)曾被收容教育、强制隔离戒毒、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

(二)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

(三)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

(四)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

二、保安人员岗位职责

1.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

2.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,防患于未然

3.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,加强防盗活动

及进发现可疑人和事,并逐出

4.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,其他规则

5.加强防火活动,及进发现火灾苗头,并消除之

6.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,查清事实,收集证据向有关部门报告

7.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,检查公司办公场所留宿情况

8.支持、协助门卫履行职责

9.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,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

10.正确记录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,及进提出专案报告

11.完成安保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


贵州安检保安